我和我老公曾經是同事,我們的戀情是發生在辦公室,但是我們當時上班的那家公司是不允許內部員工之間談戀愛的。我們在公司戀愛期間已經夠小心了,但沒有不透風的牆,還是被公司領導知道了,我們都被公司炒了魷魚。

雖然工作丟了,都是我們的戀情並沒有結束,依然是你儂我儂。在我們被公司炒魷魚的第二個月我們就結婚了,婚前老公曾跟我說,我們雖然收穫不了事業,但最起碼要收穫愛情,就這樣我們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婚後我們給自己放了一個長假,準備好好度個蜜月,於是我和老公就選擇了去國外旅行,當我們到國外正享受蜜月給我們帶到的幸福時,接了婆婆一電話,婆婆讓我們趕快回去,說家裡出事了。我和老公就匆忙的往家趕!

當我們到家時,一看如遭雷擊,家裡東西被人砸的慘不忍睹,我和老公的婚紗照也在地上被摔的稀碎。後來我才知道,這全是老公的前女友乾的,在他和我戀愛前,他和他前女友因為結婚彩禮的事鬧掰了。後來老公就又追求了我,現在她前女友氣消了,找他來復合來的,誰知來到家裡一看,他已經結婚了,於是她前女友就氣急敗壞的把我們家砸了,還摔了我們的婚紗照。

更讓我傷心的是,她的前女友讓老公在她和我之間做出選擇,而我老公卻選擇了她前女友,他說他真正愛的是他的前女友,他和我只是一時的衝動,希望我不要怪他,能同意和他離婚。我聽後整個人又再次如遭雷擊一樣難受,他這是把我當什麼了,剛結婚蜜月還沒過完,就要和我離婚!朋友們,你們說,我難道就這樣輕而易舉的被甩了,來成全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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