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父母每個月五千,岳母一年五千,老婆:憑啥?我不願意

2020-06-08     楓葉飛     反饋

老年人對老年人是依賴的,對於年輕人是儘自己的職責,不能陪伴自己的父母,只能給父母一些錢來減輕自己的憂慮。 在婚姻中,男人和女人對父母都有義務。 當一個人遠離父母時,錢是一種履行職責的方式。 給予父母雙方或多或少代表了一個人對父母的感情,也反映了對父母雙方的態度。 悅悅沒有想到自己表面的關心加上丈夫小偉也幫了這樣一個細心的心思,表面上自己很好,其實,卻對自己很不尊重。 結婚三年後,陸月把岳父母當親生父母一樣對待。 魯岳覺得既然婚姻是一個家庭,就應該孝敬對方的父母,同樣,丈夫也會孝敬自己的父母,在生活中為公公婆婆做父母。 丈夫小偉的父母身體不太好。 雖然他們不需要藥物來保持健康,但他們不能工作。

小偉每個月只掙一萬五千元,但是每個月給兩個人五千元做家務,兩個老人經常被要求買一些健康食品來補充營養。 魯越非常支持她丈夫的做法,畢竟孝順是最重要的。 直到母親失去了工作的能力,需要自己養老的時候,丈夫的實踐讓魯月大失所望。 根據她丈夫的說法,母親只是一個人,而且住在農村,不需要太多的費用,一年到五千元就夠了。

我聽了丈夫的話,魯岳生氣地說: 「你父母一個月五千,我母親一年五千,都是父母,養老金差距這麼大,為什麼? 」 ? 我不同意」 」我的父母住在城市,他們有很高的消費水平,他們有兩個人,我的岳母只是一個人,特別是在農村」 即使在鄉下,我也不贊成這種偏袒。 為什麼你的父母應該有更好的生活,我的母親只能生活緊張,至少20,000,這是我的底線,「我對你的態度我的母親很失望,」盧補充說。 」婚姻中最基本的就是尊重。

你對待我媽媽的方式證明了你一點也不尊重我。 我很失望」 . 婚姻平等不僅關乎你如何對待你的伴侶,還關乎你如何對待你伴侶的家庭。 平等對待對方的父母,自己的父母擁有,也不能忘記妻子的父母,這不僅是對自己岳父母的一種孝順,也是對自己妻子和自己平等權利的尊重。

婚姻的和諧不在於夫妻能為家庭帶來多少利益,而在於夫妻雙方是否願意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為對方保留足夠的尊重和關注。 照顧父母,互相尊重的父母也意味著他們互相尊重,夫妻互相尊重,他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彼此珍惜,婚姻和家庭可以和睦相處。

即使雙方的父母因居住地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消費水平,他們也應該相互討論,商定一個合理的數額,相互尊重,以免兩個人因為這些瑣碎的事情發生衝突,影響你的生活和你的婚姻。 孝道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義務,婚姻是一樣的,父母雙方應該平等對待,徇私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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