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一名洪姓婦人不滿女兒就讀的「全美幼兒園」,實際教學內容並非全程英語授課,竟出現國語與台語教學,怒告幼兒園欺騙消費者,索賠高達166萬餘元。不過法院審理後判決出爐,洪婦敗訴。
洪婦指出,她於2023年2月讓女兒就讀何嘉仁集團旗下標榜「樂群全美幼兒園」的大直嘉蒔幼兒園,原本期待全程由外籍教師以英文授課,結果3學期後才發現,實際上還有台灣老師授課,並使用中文、台語教學,外籍教師也未具備幼兒教保資格。
她痛訴,孩子錯過語言學習黃金期,讓她深感自責,甚至另聘外籍家教一對一補救,每日上課至少1小時,額外支出54萬餘元。
洪婦認為幼兒園廣告不實、涉及詐欺與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要求返還學費與精神慰撫金共83萬餘元,並依消保法請求1倍懲罰性賠償,總計索賠166萬餘元。
對此,業者反駁指出,「全美」只是招生用語,園方早已提供課程表、教學影片與照片,家長亦出席說明會,清楚知悉課程並非全程英語教學。此外,洪婦曾在聯絡簿感謝老師用心照顧,並稱讚園方設備與師資良好。
園方強調,「全美」指的是課程「融合英語教學」,而非全部課程以英文授課,且合約中從未載明須全程外籍教師授課。
法院審理後認定,僅憑廣告看板「全美」字樣,無法當然解讀為「全程外籍教師英語教學」,且合約並未載明相關義務,不構成廣告不實或詐欺,最終判洪婦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